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因科学研究、教学、科学普及或者进行抢救性保护等需要发掘恐龙化石的,发掘单位应当具备发掘条件,依法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方可发掘恐龙化石。发掘恐龙化石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发掘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