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鼓励聘用传统工匠,采用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严格保护历史格局、街巷肌理和传统风貌。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