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其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