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第十八条有效电梯生产单位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技术障碍。禁止将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电梯部件用于电梯生产活动。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