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