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节约使用第二十一条有效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节水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概算。已建项目未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限期进行建设改造。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