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对象与保护范围第十条有效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在保护范围外,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划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对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调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