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征求本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的意见,并将计划正式文本抄送本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