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七章 预算的审计监督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要求,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审计及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要求人民政府责成审计机关安排专项审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