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生产、经营、服务、建设施工等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幼儿园的周边环境文明、健康、安全,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