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督促学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综合考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