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防治第六条有效市和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余姚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