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防治第十九条有效船舶向余姚江排污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运载油类、化学危险物品或者有毒物质,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溢流、渗漏和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