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