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做好水土保持的公益性宣传,中、小学校应当将水土保持基本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