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2007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