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Chapter 7 附则Article 56In force本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2007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4Article 55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