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六条有效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其文本以及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常务委员会网站以及《广州日报》上刊载。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3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