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报送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退回修改的,由法制委员会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修改意见,提出部分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审议和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表决后,再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退回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的说明,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进行审议。分组会议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提出法规修改决定草案。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