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

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其文本以及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常务委员会网站以及《广州日报》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