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种子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保障第四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整理和分析种子研发、生产经营、市场动态等信息,依托政务服务等平台,提升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