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章 养殖业第十四条有效从事渔业活动的船舶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渔业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应当加强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监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