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障权利,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