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二条有效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申请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报批。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寺观教堂外利用投影、灯光或者其他手段营造大型露天宗教图像、影像。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