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服务第五十九条有效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并与相关公共服务平台相衔接,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指导、信息查询、法律咨询、宣传培训、维权援助等服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拓展服务领域,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