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行政与司法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本省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全面、严格、快捷、平等、多元的保护机制,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