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行政与司法保护第三十条有效建立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商标、优秀作品、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等保护名录,加强对高价值知识产权和容易被侵权假冒知识产权的保护,支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