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利项目给予奖励。

鼓励市(州)人民政府对优秀知识产权项目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