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有关机构负责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具体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