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以人为本、节约用地、配套建设的原则,并体现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