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