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聘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时,应当在人员上岗前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聘用人员的信息。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