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与托运人约定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方。负责装卸作业的一方应当加强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装卸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装卸作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