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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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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十四条
有效
殡仪服务站建成后,可以为相邻地区的群众提供殡仪服务。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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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