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统筹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永久性污泥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