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农贸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旅游景区、餐馆、商店、酒店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