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理机构,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