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一条有效文物建筑需要安装防雷装置时,应当结合实际和气象部门评估,经专家论证后安装,并定期检测、维修。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