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景德镇陶瓷协会为“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发挥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协调、行业维权的作用,推动“景德镇制”陶瓷品牌建设。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