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设置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