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统筹,深入开展红色文化理论研究。

宣传、党史、党校(行政学院)等部门和抗美援朝纪念馆、高等院校等机构应当加强红色资源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加强红色文化理论与应用研究,为传承利用红色精神资源提供理论支撑。

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