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第九条有效市和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新一代固定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IPv6规模部署与应用,提高移动物联网物联接入能力,助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