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布局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建设,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