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