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第十一条有效市和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