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和举行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召开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以及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商定会议的准备工作。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