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实行行业协会年度报告制度。

年度报告应当包含上年度活动情况、财务情况、本年度活动计划等内容。

行业协会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当年设立的行业协会,自下年度起报送年度报告。

实行行业协会年度报告制度后,不再进行年度检查。

登记管理机关对行业协会报送的年度报告应当进行监督抽查。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