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发起人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之后,可以发布公告,接受入会申请,召开首次会员大会。

首次会员大会应当有全体拟入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