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供水管理第二十一条已修改鼓励城市供水单位采用智能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等措施,及时监控供水设施、水质、水量、水压等动态运行信息,强化信息应用服务。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