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开展行业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发展壮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产业。地方法规 ·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