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第三十七条有效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招标投标文件的基础上,于定标后十日内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